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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尼认为,语言是建立在社会规约上的一种制度( Institution)。他通过坚持符号的任意性这一概念,区分了人类交流与动物的本能交流。索绪尔说,惠特尼通过强调语言的任意性并认为语言是建立在社会规约上的一种制度,把语言学引上了正确的轨道对索绪尔来说,意义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意义之间有差异,正是这些意义上的差异才能让人使用语言形式。语言形式并不是历史的延续遗留下来的,而是他们具有不同的功能,能区分和产生不同的意义。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分享 收藏 0条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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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语言学家赛福生( Geoffrey sampson)在他的《语言学流派》( Schools of linguistics)中写道:“……学术上(也许尤其是在语学里)最大的危险,不是一个人不能掌握某一学派的理论,而是一个学派的理论成功地掌握了一个人的想。”( Sampson,1980:10)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分享 收藏 0条评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