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论主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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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唯有这一规定才能使得其他规定具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因为这就是使每一个公民都有祖国,从而保证他免于一切人身依附的条件,这就是造成政治机器灵活运转的条件,并且也唯有它才是使社会规约成其为合法的条件;没有这一条件;社会规约便会是荒谬的、暴政的,并且会遭到最严重的滥用。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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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政治共同体或主权者,其存在既然只是由于契约的神圣性,所以就绝不能使自己负有任何可以损害这一原始行为的义务,纵使是对于外人也不能;比如说,让自己的某一部分,或者是使自己隶属于另一个主权者,破坏了那种它自己所赖以在的行为,也就是消灭了自己,而并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产生出任何东西来的。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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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根本法律是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体的,哪怕是社会契约本身。这条书摘已被收藏0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