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新阶

基本内容包括导论和上、中、下三编。导论介绍法律社会学的立场与方法;上编包括法律社会学的基本范畴、思想演进、当代新思潮以及中国的法律社会学;中编包括法律实效、法律文化、法律 …… [ 展开全部 ]
  • 作者:付子堂 主编 周尚君 副主编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定价:CNY 32.00
  • ISBN:7300184529
第五章 法律实效
  • 冷漠脸frances
    2018-01-30 20:30:30 摘录
    不准确的。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是两个联系紧密而又有区别的概念。学界通常把法律效力分为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形式效力指的就是法律在逻辑上的效力,即一种可能性;实质效力,指的就是法律从应然的规则转向实然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运作(被法律主体享受或承担)的事实因此,尽管法律实效和法律的实质效力这两个概念的指涉有所不同,但法律的实效体现了法律的实质效力。这正如我们讲法律上的平等是形式平等,而事实上的平等是实质平等一样,仅仅置于法律规范层面的法律效力只能是形式效力,只有转化为人们对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实际享有—法律实效的时候,法律规则的形式效力才能体现为实质效力。可见,法律的实质效力就是法律形式效力的事实化,是法律实效的展现,二者是实然与应然的关系:“法律效力的意思是
    法律规范是有约束力的,人们应当像法律规范所规定的那样行为,应当服从和适用法律规范法律实效的意思是人们实际上就像根据法律规范规定的应当那样行为而行为,规范实际上被适用和服从。”③但并不能将法律实效简单地对应为法律的实质效力,实然法律效力强调的是法律
    自身的存在及其约束力,主要是指一种单向的法律对社会实践的作用,而法律实效是一个双向性概念,不仅仅指法律规范在实践中能否得到应用,更注重的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法律功能或
    者目的实现的程度和状态。
    注律力的状况在逻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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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漠脸frances
    2018-01-30 19:54:06 摘录
    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及法律的价值、立法目的实现的程度;后者侧重于法律实施的状态,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程度。应该说,这两者是统一的:法律实效不仅仅指法律被人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也包括法律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法律实效的观察点在于法律实际上被执行、适用或遵守,这实际上内置在法律实效的概念之中;而法律实施后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实际效果以及这种效果是否符合立法目的,都建立在对法律实效观察的基础之上,是衡量法律实效的内在标准。法律实效不仅指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实践,更强调社会实践对该作用的回应,其含义具有双向性。因此,法律实效体现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包括法律的执行、适
    用和遵守三方面内容。
    总结来说,法律实效是立法在执行、适用和遵守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实现状态和社会效果是法律关系主体对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享有和履行的实际状况。法律实效,从宏观角度来看,
    以立法的目的是否达到或多大程度上达到为标志;从微观角度来看,以法的规范性要求是否达
    到或多大程度上达到为评判尺度。法律实效以法的要求、目的、愿望、目标变为现实为依归
    它更强调法的社会事实状态,是从法的社会运行的结果状态来审视法的社会调整功能。法律实
    效是以整个社会大背景为依托,因此,不但注重对法律实践的形式和过程的分析,还注重对法
    律实践结果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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